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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明确深化检察改革六项主要任务
来源:新华网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作者:

      全国检察改革推进会暨经验交流会9日在福州举行。根据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最高检在此次会议上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检察改革的六项主要任务。

  这六项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手段、措施、程序和效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与外部关系的互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务保障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会议上指出,当前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呈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明显的良好局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完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检察机关组织体系和干部管理制度改革正在深入推进,检察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截至目前,中央确定的司法改革任务中,由最高检牵头的7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最高检协办的改革任务和《检察改革规划》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大部分已完成。

  胡泽君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的总要求,着眼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破解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